【辰欣】注射用磷酸氟达拉滨 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神经毒性:在急性白血病患者的剂量范围研究中应用高剂量的磷酸氟达拉滨,发现高剂量磷酸氟达拉滨与严重的神经毒性作用相关,包括失明、昏迷和死亡。静脉内应用约4倍于CLL推荐治疗剂量的磷酸氟达拉滨(96mg/m2/天,5-7天)后,36%的患者出现了严重的中枢神经系统毒性。而在应用CLL推荐治疗剂量范围内的注射用磷酸氟达拉滨的患者中,严重的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昏迷和焦虑不安)罕见或(精神混乱)少见。应该严密观察患者的神经系统不良反应的体征。虽然长期使用磷酸氟达拉滨对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还不清楚。但是在一些相当长治疗时间的研究中(使用时间长达26个疗程),患者仍能够耐受推荐的治疗剂量。健康状况差:对于健康状况差的患者,应更加谨慎地使用磷酸氟达拉滨,并且在治疗前应认真权衡利弊。尤其是对那些严重骨髓功能障碍(血小板减少、贫血、和或粒细胞减少)、免疫缺陷或有机会性感染病史的患者。肝功能不全:目前还没有在肝功能不全的患者中应用磷酸氟达拉滨的资料。对于这一类患者,如果认为预计的获益大于任何潜在的危险,应当谨慎地应用磷酸氟达拉滨。骨髓抑制:严重的骨髓抑制,主要是贫血、血小板减少和中性粒细胞减少,在磷酸氟达拉滨治疗的病例中已经有报导。在实体瘤患者的I期临床研究中发现,粒细胞数目降到最低的中位时间是13天(范围是3-25天),血小板是16天(范围是2-32天)。大多数患者的基础造血功能有损伤,可能是基础疾病的原因或是以前用骨髓抑制药物的结果。可以看到骨髓抑制的累积效应。虽然化疗药物引起的骨髓抑制往往是可逆的,应用磷酸氟达拉滨时仍需要严密的血液学监测。磷酸氟达拉滨是一种有潜在的明显的毒性副作用的有效的抗肿瘤药物,应严密监测接受治疗的患者的血液系统和非血液系统毒性体征。定期监测外周血细胞计数可以提示贫血、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的发生。血液制品的输注:磷酸氟达拉滨治疗的患者在输注未经照射处理的全血后已经发现有与输血相关的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的出现。有报告这种病的死亡率非常高。因此正在接受或已经接受磷酸氟达拉滨治疗的患者在需要输血时应该只接受照射处理过的血液。皮肤癌:有报导,一些患者在接受磷酸氟达拉滨治疗期间或治疗后,以前的皮肤癌病变出现可逆性的恶化或骤然爆发。肿瘤溶解综合征:有报导,大量肿瘤负荷的患者在接受磷酸氟达拉滨治疗时出现肿瘤溶解综合征。因为磷酸氟达拉滨可以在治疗的第1周就诱发这种综合征发生,所以对这些综合征的高危人群应及早做好预防措施。自身免疫现象:有报告,不论以前有无自身免疫疾病的基础或先前Coombs实验的结果,在磷酸氟达拉滨治疗期间或治疗后,有时会出现致命的自身免疫现象(如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天疱疮、Evan's综合征)。大多数溶血性贫血的患者在再次接受磷酸氟达拉滨治疗后出现症状的反复。接受磷酸氟达拉滨治疗的患者应该严密监测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的体征(与溶血和Coombs实验阳性相关连的血红蛋白的降低)。建议溶血的患者中断磷酸氟达拉滨的治疗。输血(照射后,见上)和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制剂是治疗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的最常用方法。肾功能减低:血浆中主要代谢产物2F-ara-A的机体总清除率与肌酐清除率相关,提示肾脏排泄对此化合物的重要性。肾功能减低的患者的总暴露量(2F-ara-A的AUC)升高。对于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只有较少的临床资料(肌酐清除率小于70mL/分)。因此,如果怀疑有肾功能不全,或是年龄大于70岁的患者均应该测定肌酐清除率。如果肌酐清除率在30-70mL/分之间,药物的剂量应该减半而且要严密监测血液学改变以评价药物毒性,如果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应禁用磷酸氟达拉滨治疗。避孕:有生育功能的女性或男性在接受治疗期间或治疗后的6个月以内必须采取避孕措施。接种疫苗:在接受磷酸氟达拉滨治疗期间或治疗后,应该避免接种活疫苗。儿童用药:磷酸氟达拉滨用于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还没有被确定。老年患者用药:磷酸氟达拉滨在老年人(>75岁)中使用的数据还很有限,因此对于这些患者使用磷酸氟达拉滨时应格外谨慎。